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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7級大類招生學生分流培養工作的通知
供稿:   日期:2017年11月30日 00:00  浏覽量:[]

相關二級學院:

根據《關于印發<2017 級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工院〔2017〕112号)精神及2017年招生簡章相關内容,本學期末學校将組織開展2017級大類招生學生分流培養工作。為順利完成該項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流對象

本次分流培養對象為:2017年按照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類、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類、電子信息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化學工程與工藝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建築學類、土木工程類等9個大類招生錄取的學生。已按專業錄取的學生不在本次分流範圍之内。

具體分流對象及分流專業見《2017級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工作方案》。

二、分流實施

分流工作于本學期末進行,具體原則與辦法如下:

1.分流計劃數

根據學校專業建設、教學組織等實際情況,結合學生就讀專業意願等因素确定各專業分流計劃數。具體見附件1。

2.分流原則

依據“綜合考核+志願”原則分流。學生根據綜合考核排序和學習志趣,在所屬招生專業大類内選擇專業填報。專業分流采用“綜合考核排序優先、同時兼顧個人志願”的方式,即依據學生綜合考核排名由高至低順序按個人志願選擇專業。

分流學生須根據個人意願按序填報專業,填報的專業志願數與大類中包含的計劃專業數相同,專業志願填報數不足的視為專業服從。

綜合考核排序依據“高考成績(權重50%)+第一學期平均學分績點(權重50%)”的原則。

高考成績換算辦法、平均學分績點計算辦法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具體見附件2、附件3。

綜合考核成績相同時,高考成績高者優先。

3.工作安排

時間

工作内容

責任部門

2017.11.30~2017.12.15

(1)學校發布《關于做好2017級大類招生學生分流培養工作的通知》。計算公布高考成績标準化換算成績。

(2)各相關二級學院通過召開分流政策咨詢會等形式解讀相關分流政策與辦法。

(3)教務處、招生就業處、學生處、各二級學院接受分流政策咨詢。

教務處

招生就業處

學生工作處

各相關教學單位

2018.1.16~2018.1.25

(4)2018年1月16日前,各教學單位完成大類招生專業課程考試、閱卷與教務系統成績錄入工作。

(5)2018年1月18日~1月19日,公布學生在所在大類招生專業内的綜合考核排名,學生填報專業分流志願,并簽字确認。

(6)2018年1月20日,分流工作小組會同相關二級學院完成專業分流工作。

(7)2018年1月21日,學校在教務處網站公布分流結果,網址http://jwch.hyit.edu.cn

(8)2018年1月22日~2月2日,組織2017級學生選課。

(9)2018年1月25日前,各二級學院完成學生檔案梳理歸檔工作。

三、其他說明

1.分流工作由校2017級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組織開展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工作;有關二級學院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2.在教務處、招生就業處、學生工作處設置咨詢電話的同時,各相關二級學院亦應設置咨詢電話,以方便學生及家長咨詢。教務處咨詢電話:0517-83591033-1;招生就業處咨詢電話:0517-83591026;學生工作處咨詢電話:0517-83591112。

3.學生分流結果确定後,各相關二級學院須及時做好分流學生的學籍變動、分班、選課、排課等工作,以确保學生按時順利進入分流後的專業修讀。

4.按大類招生的學生,若因期末緩考、休學等原因未取得第一學期學分績點的,在其取得第一學期學分績點後根據其綜合考核排序按入學當年分流辦法進行分流。

附件1:2017級大類招生學生專業分流計劃(11.20).xls

附件2:2017級大類招生學生高考錄取成績标準化換算辦法.doc

附件3:2017級大類招生學生平均學分績點計算及百分制分數轉換辦法.doc

教務處 招生就業處 學生工作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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