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團委、市青聯,省級機關團工委、青聯,省直有關單位團委,各省部屬高校、企業、科研院所團委,省級行業團工委、駐蘇團工委:
“江蘇青年五四獎章”是團省委、省青聯授予江蘇青年的最高榮譽。為集中展示當代江蘇青年的精神品質和價值追求,激勵全省廣大青年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而努力奮鬥,團省委、省青聯決定開展第12屆“江蘇青年五四獎章”評選工作,并于2017年五四期間舉行表彰活動。現将有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人選條件
申報人選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年滿14周歲、不滿40周歲(1977年5月1日-2003年4月30日出生),我省各行各業青年模範人物(含在其他地區工作的江蘇籍青年和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江蘇工作2年以上的其他地區青年)。
2.具有遠大的共産主義理想和堅定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堅決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
4.踴躍投身建設新江蘇偉大實踐,工作本領過硬、勇于創新創造、矢志艱苦奮鬥,在本職崗位上創先争優并取得突出成績,具有良好的社會影響。
5.獲得過市級“青年五四獎章”或其他市級以上榮譽。
二、申報名額
申報人選、集體由各市級團委、青聯對照條件自行組織申報。同時,團省委網站将提供推薦表格下載(http://www.jiangsugqt.
org),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各社會團體和部門積極推薦合适人選。
各市級團委、青聯可根據實際情況,聯合提名1個“江蘇青年五四獎章集體”申報集體,申報集體應在重要建設領域、重點工程、突發事件和具有廣泛社會影響的重大事件中做出特殊貢獻。
三、申報要求
1.精心推薦人選。各地、各單位既要重點關注推薦人選的思想道德素質、工作才能和工作業績,又要突出基層導向,注意推薦社會組織、新媒體從業青年、新生代農民工或歸國留學青年人選,确保推薦人選事迹突出、社會認同度高,并通過組織宣講和被推薦人選自述等方式,将先進事迹向所在單位、設區市、高校、企業進行廣泛宣傳,在接受群衆監督的同時,為廣大青年樹立身邊可學可比的青年典型,激發社會正能量。
2.嚴格審核考察。各市級團委、青聯要本着真實、公正、從嚴的原則,對推薦人選進行全面考察和嚴格政審,征求推薦人選所在單位青年群衆、黨組織、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有關方面的意見,在人選所在單位或地區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并提供政審材料。凡有違法違紀、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等行為的個人不能參加評選。凡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發生安全生産、環保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拖欠職工工資,欠繳職工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的企業,其負責人不能參加評選。
3.認真填報材料。督促、指導申報人、集體如實填寫《第12屆“江蘇青年五四獎章”人選申報表》(附件1)或《“江蘇青年五四獎章集體”申報表》(附件2),被推薦人選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企業負責人的,還需填報第12屆“江蘇青年五四獎章”人選考察表(附件3)。
4.把好時間進度。請于2017年2月17日前按照規定要求将所有申報材料(見附件5)報團省委組織部。逾期不報、材料不全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補報。申報材料切勿過度包裝,普通A4紙黑白打印即可。
聯 系 人:董 悅、徐聯全
聯系電話:025-83393574 86906309(傳真)
電子信箱:jstswzzb@163.com
通訊地址:南京北京西路70号10号樓團省委組織部
郵政編碼:210013
附件:1.第12屆“江蘇青年五四獎章”人選申報表
2.“江蘇青年五四獎章集體”申報表
3.第12屆“江蘇青年五四獎章”候選人事迹簡介(樣
本)
4.第12屆“江蘇青年五四獎章”人選考察表(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負責人)
5.第12屆“江蘇青年五四獎章”人選信息表
6.第12屆“江蘇青年五四獎章”申報材料清單
共青團江蘇省委 江蘇省青年聯合會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1
第12屆“江蘇青年五四獎章”人選申報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一寸
照片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學 曆
|
|
戶籍地
|
| 參加工作時 間
|
| 職 業
|
|
本人聯系電話
|
| 電子郵箱
|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 其他聯系方式(QQ、微信)
|
|
通訊地址
|
| 郵 編
|
|
學習和工作簡曆
| (從小學填起,包括出國留學、進修等經曆)
|
獎勵情況
曾獲表彰
| (隻填寫市級以上表彰獎勵情況)
|
擔任社會職務
| (隻填寫擔任市級及以上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群團組織領導職務情況)
|
主
要
事
迹
| (不超過300字)
|
|
所在單位黨組織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
市級團委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市級青聯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
團省委
意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省青聯
意 見
| (蓋 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作者:編輯: 審核:
上一條:關于申報2016年度 “江蘇省優秀共青團員”、“江蘇省優秀共青團幹部”、 “江蘇省五四紅旗團委(團支部)”的通知
下一條:關于組織開展2016年大學生 “三下鄉”暑期社會實踐活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