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三中全會——停用“以階級鬥争為綱”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十一屆三中全會在北京召開。鄧小平在中央工作會議上發表的《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團結一緻向前看》的重要講話,成為這次全會的主題報告。全會徹底否定“兩個凡是”的方針,重新确立了馬克思主義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本着實事求是和有錯必糾的原則審查和解決了曆史上遺留的一批重大問題和一些重要領導人的功過是非問題。全會停止使用“以階級鬥争為綱”的口号,作出把全黨工作的着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的戰略決策。全會實際形成了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黨的曆史上具有深遠意義的偉大轉折。
十八屆四中全會——全面依法治國确立總目标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舉行。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标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這個總目标,必須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是我們黨曆史上第一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中央全會。這是中國法治領域具有裡程碑意義的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