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關于做好2016屆畢業生文明離校工作的通知》(淮工院委辦〔2016〕8号)及畢業生文明離校專題會議精神,教務處定于6月14日、15日兩天集中辦理畢業生離校手續,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 教務處負責注銷學生證并在《畢業生離校通知單》上加蓋教務處公章。
2. 辦理對象為2016屆畢業生。
3. 畢業手續以班級為單位,統一辦理。
4. 請各學院協助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通知各畢業班班長将《畢業生離校通知單》按學号排列,小号在前,大号在後。
(2)通知各班長收齊全班的《學生證》;并按《離校通知單》順序排列。
(3)如有人遺失《學生證》,請班長通知其于6月14日前在《淮安日報》上登載“遺失聲明”,并收齊登報發票。
(4)督促班長帶學生證、登報發票和《離校通知單》在指定的時間段到指定地點集中加蓋公章,辦理離校手續。(學生證數加上發票數要與《離校通知單》張數吻合)
(5)對既無學生證,又無登報發票的畢業生,教務處不在其《離校通知單》上蓋章,不予辦理離校手續。并請班長将這些學生的姓名、學号進行統計彙總,并将其《離校通知單》單獨排放。
5. 時間、地點安排

6. 請各學院重視此項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組織學生及時、有序辦理離校手續。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