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為确保2016屆畢業生有序就業、文明離校,根據學校相關日程安排,要求各二級學院及時上交就業材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畢業生就業材料:就業協議書原件(含機關事業單位、村官、蘇北計劃、選調生錄用證明原件以及入伍通知書複印件等)、勞動合同複印件、研究生調檔函複印件、國外高校錄取通知書複印件、自主創業相關材料(營業執照複印件、租賃合同複印件等);如申請将報到證開至原籍,請将打回原籍申請表附在對應的就業材料的後面。
二、請各學院于6月6月-6月7日集中上交6月6日前錄入江蘇省畢業生就業管理信息系統(網絡版)(以下簡稱系統)的就業材料:就業協議書,考研調檔函,其他就業材料,其中,就業協議書以學院為單位,按照班級學号從小到大排序集中上交;考研調檔函複印件,以學院為單位集中上交;機關事業單位、村官、蘇北計劃、選調生錄用證明原件以及入伍通知書複印件或國外高校錄取通知書複印件等,不會錄入系統的,以學院為單位集中上交;以上三類就業材料分類上交,不可混在一起。
三、6月6日前已收交但未錄入系統以及6月6日以後收交的就業材料,各學院可以不定期地交至招生就業處(行政樓405)楊春林老師處,也可以以學院為單位集中分批上交。
四、6月6日前錄入系統的數據,由招生就業處統一整理修改;各學院隻負責組織學生校對紙質材料,如有錯誤,在紙質材料上修改;有誤數據,由招生就業處集中修改,各學院不必單獨修改。
五、 6月6日前已收交但未錄入系統以及6月6日以後收交的就業材料,由招生就業處集中錄入系統,各學院不必單獨錄入;暑假期間,招生就業處會不定期地前往南京省招就中心辦理報到證;8月31日公布初次就業率。
六、7月15日後,畢業生本人想前往南京省招就中心辦理報到證的,帶着相關材料至招生就業處開具證明即可。
七、已辦理《報到證》,又需改變就業去向的,在規定期限内(報到證辦理時間與離職證明開具時間不得超過一年)可申請辦理改派手續。辦理改派時需提供原《報到證》、原單位同意改派的材料及新接收單位材料(改派回原籍的,可免此件),改派費用50元;《報到證》遺失的,由其本人在市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報刊上發布遺失聲明後,可以重新申請補辦《報到證》,補辦費用100元;以上兩種情況可以由招生就業處老師代為辦理,也可以由畢業生本人帶着相關材料至招生就業處開具證明前往南京省招就中心辦理。
(聯系人:楊春林老師;聯系電話:0517-83591073。)
招生就業處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關于上交2016屆畢業生就業材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