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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2017級大類招生專業分流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門、單位:
《2017級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工作方案》已經校長辦公會研究通過,現予印發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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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7日
2017級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工作方案
為探索和推進招生體制及教育教學改革,根據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計劃的安排,學校對2017級部分專業實行“大類招生、專業分流”。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對象
按照2017年的普通本科招生計劃,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類、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類、電子信息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化學工程與工藝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建築學類、土木工程類均納入“大類招生、專業分流”的工作範疇。
原專業類招生的工商管理類(财務管理、市場營銷、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商務英語、翻譯)、植物生産類(農學、園藝)按二級學院原專業分流方案執行。電子信息類(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分别歸入所屬大類同步實施專業分流工作。
二、分流專業及計劃
2017級普通本科招生大類包含的分流專業如下:
1.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按大類招生):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車輛工程、汽車服務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工業工程、工業設計專業;
2.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按大類招生):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金屬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
3.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按大類招生):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
4.電子信息類(按大類招生):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通信工程(嵌入式培養)、應用物理學專業;
5.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按大類招生):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嵌入式培養)、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與NIIT合作嵌入式培養)、網絡工程、軟件工程(嵌入式培養)、物聯網工程(嵌入式培養)、電子商務專業;
6.化學工程與工藝(按大類招生):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環境工程、新能源科學與工程專業;
7.食品科學與工程類(按大類招生):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生物工程、農學、園藝專業;
8.建築學(按大類招生):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工程管理專業;
9.土木工程(按大類招生):土木工程、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城市地下空間工程、交通工程專業。
各大類分流專業的計劃數根據教學組織、專業建設、學生專業意願等因素統籌确定。
三、分流方式
按大類招生錄取的考生,從新生報到至專業分流前按專業相關性等确定負責管理的學院,分流後按專業轉入所屬學院培養。已按專業錄取的考生,入學時歸入相關專業大類管理,在大類分流時直接進入錄取的專業學習。
學校在第一學期按專業大類編班管理和組織教學,第一學期末按大類組織專業分流工作,學生在本專業大類内選擇具體專業,分流至各專業所在學院。
四、分流原則
依據“綜合考核+志願”原則分流。學生根據綜合考核排序和學習志趣,在所屬專業大類内選擇專業填報。專業分流采用“綜合考核排序優先、同時兼顧個人志願”的方式,即依據學生綜合考核排名由高至低順序按個人志願選擇專業。分流學生根據個人意願按序填報專業,填報的專業志願數與大類中包含的計劃專業數相同,專業志願數填報不足的視為專業服從。
綜合考核排序依據“高考成績(權重50%)+第一學期學分績點(權重50%)”的原則。
高考成績換算辦法、學分績點計算辦法按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五、組織管理
(一)學校成立由相關校領導為組長,教務處、招生就業處、學生工作處等部門及相關學院負責人為成員的2017級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吳建華 陸為群
成員:(按姓氏筆畫為序)
丁紅燕 于頂成 馬從兵 劉 平 孫勁松
畢紅升 許東風 佘躍心 吳延東 張小兵
張伏力 張宇林 張強華 谷向順 陳 龍
陳 靜 陳伯清 單大明 固 旭 範欽滿
趙玉萍 趙建洋 倪 偉 夏晶晶 徐才千
秦家沛 曹 誠 董 雲 路紅軍
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工作;有關學院組織具體實施工作。
相關學院應在新生入學教育和第一學期的教育管理中做好“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實施辦法及分流專業的宣傳、介紹工作,引導學生明确學習目的,理性選擇專業。
(三)按大類招生的學生,若因休學等情況不能參加當年度專業分流的,複學後由相關學院按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工作的相關程序組織分流。
(四)本工作方案由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