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每年貸款金額不超過6000元。
在校期間貸款利息由國家貼息,自學生畢業當年的9月1日起,貸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擔,貸款本息在學生畢業後10年内還清。
全國現有湖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甯夏回族自治區、内蒙古自治區、山西省、北京市、河北省、山東省、安徽省、福建省、湖南省、江西省、雲南省、貴州省、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河南省等省、市、自治區全面推行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請來自以上地區的學生攜帶本人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本到本地市(縣)教育局設立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信用助學貸款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