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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6年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工作的通知
供稿:   日期:2016年04月20日 00:00  浏覽量:[]

關于開展2016年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預申請工作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

根據《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助對象貸款資格審核暫行辦法》(蘇教貸〔2007〕5号)和《關于印發<2016 年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蘇教助中心〔2016〕23号)文件精神和有關規定,現将我校開展2016年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預申請工作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廣泛宣傳國家助學貸款政策

各學院、各班級要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相關政策,介紹助學貸款的“信用擔保”特征,告知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程序和還款流程,讓需要申請貸款的學生熟悉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相關内容,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個人信用。

二、切實做好申請貸款學生資格審核工作

1、根據省政府确定的“應貸盡貸”原則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規定,我校不對二級學院下發申請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額度和名額,各學院在申請貸款資格審核時一定要實事求是,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2、學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程序及注意事項

⑴ 學生個人申請

經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貧困生建檔)的江蘇省籍學生可以申請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學年申請貸款金額不低于1000元,不超過8000元,且必須為整數。貸款僅限用于學生在讀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拟申請貸款的學生需填寫《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學生信息采集表》,并于5月8日前交班主任彙總。另,對于有續貸需求的學生(含畢業生),需登陸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https://sls.cdb.com.cn/)填寫續貸聲明,提交續貸申請,畢業生需在離校前登陸此系統。外省的學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和去年相同,學校給予出具相關證明。

⑵ 班級及二級學院審核

各班級班主任組織班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并結合學生日常生活、消費情況對申請學生進行評議,評議通過後将材料送交本學院審核。

⑶ 核對錄入系統

各學院審核通過後,應安排專人負責系統錄入工作,将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資格審核通過的學生錄入江蘇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http://58.213.129.204/infoms/identity/index.c)(具體流程:打開網址-資助業務-輸入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登錄用戶名見附件4,初始密碼為:123)-生源地貸款(申請受理)-學院登記預申請-新增-錄入-保存)。二級學院應于5月20日前完成錄入上傳工作。錄入後用系統導出功能導出EXCEL表格并組織學生進行核對,重點核對學生姓名、身份證号、學号、專業、家庭住址、共同借款人等在錄入系統中帶“*”的信息,對有誤信息在系統中及時更改,并于5月25日前提交學校審核。

⑷校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及上報

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上報的信息進行審核,通過管理系統進行審批,對不符合審批條件的不予通過,返回二級學院修改,全部審核符合條件後經系統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⑸ 發放貸款證明

報送信息經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确認後,由各學院通過系統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一式2份)統一到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蓋章後發給申請貸款學生。外省的同學可以根據各省需要到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開具證明。

⑹ 到生源地辦理手續并确認貸款數額

申請貸款學生憑以上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内到生源地縣(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貸款确認手續。具體辦理時間請學生留意當地相關通知公告。

⑺ 回執确認

秋季學期開學回收貸款回執,将統一錄入系統,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請各學院加強宣傳,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理,在規定時間節點完成對申請江蘇省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的資格審查、認定及信息錄入工作。确保“應貸盡貸”,決不讓一個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辍學。

附件1:《江蘇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資助對象貸款資格審核暫行辦法》

附件2:《關于江蘇省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的公告》

附件3:《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學生信息采集表》

附件4:《各學院登錄江蘇省資助管理系統用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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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0日


作者:編輯: 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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