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9年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助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省教育廳、省财政廳的文件要求,2019年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申報評選工作于即日開始,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一)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全日制本科學生中特别優秀的學生;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全日制本科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三)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在校全日制本科學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包括當年入學的新生)。
二、獎勵及資助名額和标準
(一)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标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我校名額為45人。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标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我校名額為736人。
(三)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标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分兩個學期發放,我校名額為4739人。
各學院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分配名額見附件1;
各學院國家助學金分配名額另行通知。
三、評選條件
(一)國家獎學金評審條件:
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應當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别突出。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的量化标準是學習成績排名在評選範圍内前10%(含10%),對學生進行成績排名時的課程應選擇以下幾類:公共基礎課(含外語選修,不含計算機基礎)、專業基礎課、專業主幹課。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評選按照《利记官方网站國家助學獎學金評定辦法》執行。
四、評審程序及要求
(一)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均需按規定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學院對申請學生進行資格審核(詳見《關于做好2019年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審核無誤後召開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審大會(9月18日前報送《利记官方网站國家獎學金評審大會計劃表》附件3),對經評審大會評選出的國家獎學金獲得者候選人公示無誤後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填寫《利记官方网站國家獎學金候選人名單》附件4,學生工作負責人簽字加蓋學院公章上報學生工作處張娟處,電子表發張娟QQ),截止日期9月25日。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将在9月26日集中對45名國獎獲得者候選人召開系統填報培訓大會并現場指導網上填報(http://58.213.129.204:9080/pros/identity/index.action),《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網上申報10月18日截止。
(二)申請國家助學金的學生,須認真填寫《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報所在學院,各學院根據申報學生的家庭經濟、思想品德、學習生活、遵守校紀校規等情況組織評審,确定拟資助對象及資助檔次(資助檔次可分為2300、3300、4300三檔,如學院有4300元資助名額,則需要有同等名額的2300元資助學生,各學院總名額和總經費不能突破學校下達的指标),學院對申請學生進行審核公示無誤後在資助系統填寫(11月15日系統填報截止),資助經費分秋、春兩學期分6次發放。
(三)《國家獎學金申請表》系統填寫注意事項:
1.《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中“基本情況”和“申請理由”欄由學生本人在資助系統中填寫,其他各項必須由學校有關部門填寫。學校審核通過後再打印。打印出的紙質材料,申請人、推薦人、學院領導等簽字欄必須手寫,不得打印或加蓋簽名章。
2.“申請理由”欄應以第一人稱填寫,内容要求全面詳實,能夠如實反映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數控制在180至220字之間(即字數不得少于180字,同時不能多于220字)。
3.“推薦意見”欄的填寫應當簡明扼要,字數控制在80至100字之間(即字數不得少于80字,同時不能多于100字)。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或班主任,其他人無權推薦。
4.“獲獎情況”欄的頒獎單位以獲獎證書上的公章全稱為準,排列順序按獲獎時間由先到後。獲獎項目必須是大學期間獲得的(至少有一個獎項),二年制的學生隻能是2018—2019學年的獎項。注:2019年10月評的上一學年獎學金,請把獲獎名稱具體成“2018-2019學年*等獎學金”, 2018-2019學年之後的獲獎情況不允許寫入系統。
5.表格中“學制”欄按實際學制填寫,入學年月統一填寫“20**年9月”字樣。
6.表格中學習成績、綜合考評成績排名的範圍應按統一專業、統一年級的口徑進行,必須注明評選範圍的總人數。
7.表格必須體現學校各級部門的意見,推薦人和各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同志必須簽名,不得由他人代寫推薦意見或簽名。表格中“院系意見”欄需詳細填寫審查意見,不得隻填寫“同意”等過于簡單的審查意見。表格填寫完整後,必須加蓋學院和學校兩級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領導簽名。
8. 表格上報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複印件。學習成績和綜合考評成績沒有進入前10%,但達到前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其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複印後附在申請表後。各學院上報的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材料,請按彙總表的名單順序整理一式兩份,不要裝訂成冊。各學院報送的申請材料為等額上報,不可随意删減名額。
9.需上報的紙質材料包括:
(1)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情況報告(評審依據、評審程序、名額分配、公示情況和評審結果等)一份;
(2)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系統填寫時請參考附件2樣表)一式兩份從資助系統中導出,正反兩面打印在一張A4紙上,不得随意增加頁數;
(3)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審核名單彙總表一份從資助系統中導出;
(4)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審核名單彙總表一份從資助系統中導出;
以上導出材料需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集中審核後提交省資助中心審核通過後方可打印,國家獎學金審批表加蓋院系公章(五角星章),其他紙質材料加蓋學院黨委章統一交至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北京路校區大學生活動中心205室,枚乘路校區、蕭湖校區上交逸夫樓事務大廳韓瑩老師)。
(四)根據教育廳材料上報要求,各學院須明确一名學生資助系統管理員,具體負責相關材料的錄入;
(五)學生有獲省級及以上表彰的須提供證書複印件。
附件:1.《2019年各學院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人數分配表》
2.《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樣表)》
3.《利记官方网站2019年國家獎學金評審大會計劃表》
4.《利记官方网站2019年國家獎學金候選人名單》
學生工作處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