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工)委、黨總支:
加強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的教育和培養,是貫徹“堅持标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方針,做好新形勢下發展黨員的重要基礎。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和《中國共産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基層黨組織要對要求入黨的同志進行短期集中培訓,使他們了解黨的性質、綱領、宗旨,牢記黨的組織原則和紀律,明晰黨員的義務和權利,端正入黨動機,确立共産黨人應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經研究,拟于3月20日-3月27日舉辦2015年度第一期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已經過初級培訓、條件基本成熟、拟于近期發展的入黨積極分子。
二、培訓内容: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學習《中國共産黨章程》、黨的十八大報告和習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等有關内容。
三、培訓要求:
1、選送參訓人員,必須經過各二級黨(工)委、黨總支集體研究決定,并在一定範圍内公布。
2、嚴格遵守培訓紀律和培訓程序。學員必須參加全部授課,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有事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各單位指派班長一名(請在報名表中注明)負責每次課的簽到(簽到表由各班自行打印),培訓班結束後(3月25日)交學校黨校(行政樓413室)。
3、各二級黨(工)委、黨總支要将黨校的有關制度(附件5)、培訓的要求和本期培訓班的相關事宜及時通知到所有參訓人員。并提醒參培學員上利记官方网站黨委組織部網站(黨校工作)自學2014年入黨培訓視頻教程,撰寫一篇心得體會,3月25日下午5:00前由各單位選派的班長收齊後交學校黨校(政樓413室)。
四、名單報送方式及有關要求:
1、2015年第一期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人員名單電子稿于3月11日下午5:00前通過OA辦公系統發至黨委組織部張乃軍信箱。
2、紙質稿加蓋黨(工)委、黨總支印章後于3月11日下午5:00前送黨委組織部(枚乘路校區行政樓413室)。
3、所有名單須用EXCEL表格報送,并請認真核對參培人員名單,避免重報、錯報。
中共利记官方网站委員會黨校
二〇一五年三月四日
黨校學員守則
一、按時到課(或參加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二、專心聽課,作好筆記,獨立思考,認真參加讨論并積極發言。
三、自覺維護課堂秩序,不做與黨校學習無關的事項。
四、集中精力,安心學習,積極參加黨校組織的各項活動,認真填寫《黨校學員登記表》,努力完成規定的各項學習任務。
五、愛護公共财物,不得刻劃、塗寫課桌椅或損壞其它教學設施。
六、講究公共衛生,不在教室内抽煙,不随地吐痰,不亂扔雜物。
七、學習期間,如确有特殊情況不能到課(或參加有關活動),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
八、團結互助,虛心學習,尊敬教員,服從管理,嚴格遵守黨校各項有關規章制度。
黨校學員請假制度
一、學員應自覺服從管理,積極參加黨校安排的一切活動,确因特殊情況不能到課(或參加有關活動),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
二、學員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到課(或參加有關活動),均應辦理請假手續:①生病;②參加學院統一安排的考試或會議;③涉及學院的其他重大活動;④突發事故;⑤不可抗拒的其他外界因素等。
三、學員請假先由本人于事前提出申請,經所在學院黨委、黨總支負責人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後送交黨校審批。
四、學員每次請假超過2學時,由黨校副校長審批,超過1天,由黨校校長審批。
五、學員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前請假,辦理補假手續時需附無法事前請假的具體說明。因病請假時,需持有醫院休假證明。
六、凡不能到課(或參加有關活動)并需請假而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一律視作曠課。
黨校學員考試紀律
一、學員要按時進入考場,聽從監考人員指揮。
二、遲到20分鐘者,不得進入考場,以曠考論處。
三、學員進入考場,除攜帶考試必需的文具外,不得攜帶其他物品。
四、學員兩人坐位之間,必須保留一定距離。
五、保持考場肅靜,自覺遵守考場秩序,不做與考試無關的事項。
六、學員必須在規定時間之内交卷,對遲到的學員不延長時間。
七、學員發生如下情況之一者,均按作弊論處:①拿到考題後,翻看筆記、書籍或其它有關資料;②在考場内傳遞紙條;③偷看别人答卷或草稿被警告後再次發生;④把自己的答卷或草稿正面放在鄰座旁邊經指出後又重犯;⑤相互交頭接耳、傳遞信息。
八、凡有作弊行為者,一律取消其考試資格,學習成績以零分計算,并取消在校期間的積極分子資格。具有其它違紀行為者,由黨校提出處理意見,以适當方式在一定範圍内予以通報。
黨校學員學習成績考核暫行辦法
一、學員參加黨校各類班次的培訓(輪訓)班,其學習成績都要進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包括:①作業(測驗、體會、論文等)情況;②參加活動(讨論、發言、參觀考察等)情況;③出勤情況;④考試情況;⑤黨校安排的其他任務完成情況等。
三、考核成績登記采用四級制(優、良、及格、不及格)或百分制。作業、參加活動、出勤、考試等各項考核内容在學習總成績中所占比重,根據每期班次的具體情況确定。
四、作業(測驗、體會、論文等)由黨校教員根據每期班次培訓(輪訓)内容統一布置,并負責批閱。沒有按時完成或送交作業者,其作業成績扣減一半。不做作業者,其作業成績以零分計算。
五、每期培訓(輪訓)班,由黨校指定專人負責考勤,學員出勤情況作為黨校考核學員學習成績的重要依據之一。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培訓(輪訓)資格,其學習成績均以零分計算:①遲到或早退超過3次;②缺課超過本期培訓(輪訓)總學時的1/3;③曠課2次或2次以上;④不參加黨校2次以上統一安排的各項有關活動。
六、黨校根據需要,就培訓(輪訓)内容組織學員考試,考試成績是考核學員學習成績的主要依據。學員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得作弊。
七、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在一年内不安排參加同類培訓(輪訓):①被取消培訓(輪訓)資格;②考試作弊;③曠考。
八、缺考或考試不及格者,可以安排參加下期同類培訓(輪訓)。
九、黨校根據學員的作業、參加活動、出勤以及考試情況,綜合考核、評定學員學習成績。參加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等班次的學員,學習成績合格,發給結業證書。
十、本辦法由黨校負責解釋。